为确保安海镇安全形势稳定,安海镇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曝光行动,通过曝光一个单位,警示一类场所的方式,督促相关单位、个人引以为戒,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案例一
# 01 关键词
生产经营场所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
# 02 违法事实
2024年10月15日,我镇执法人员依法前往晋江市安海镇某金属废料加工厂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存在生产经营场所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的违法行为。
# 03 行政处罚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 04 隐患照片
案例二
# 01 关键词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02 违法事实
2024年10月28日,我镇执法人员依法前往晋江市安海镇某不锈钢板加工厂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厂区内配电箱未设置“当心触电”警示标志,存在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
# 03 行政处罚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 04 隐患照片
供稿 | 镇应急办
初审 | 吴镇江
终审 | 庄志森 王世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