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外公布
从源头生产企业抓起质量安全
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
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
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
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
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
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
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之前买的电动车不满足国标咋办
· 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
· 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 新标准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
· 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
实施时间
登录平台
补贴范围及标准
补贴申领方式
请广大市民尽早更换合标车辆
安全骑行上路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