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温期间
安全防范工作的提示函
各港口企业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和安全生产负责人:
当前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风险增大。8月4日苏州市气象局升级发布高温红色预警,未来一周最高气温将维持在38—40℃,最低气温也在30℃上下。为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高温天气下苏州港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劳动安全健康权益,现就相关事项做以下提醒:
1. 请及时调整高温期间作业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 开展防暑和中暑急救的宣传教育,改善现场作业环境,保障员工宿舍、食堂等设施满足防暑降温要求,加强防暑降温物品和药品的配各,定时足量发放至各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
3. 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健康排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作业人员,应当调整作业岗位。
4.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排作业人员进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施工,必须采取清洗、通风、取样分析、检测等措施,做好安全防护方可作业,作业人员出现异常及时撤出作业现场。
5. 加强危险货物储存场所通风、降温,杜绝设备容器超温超压,严防管道、阀门“跑冒滴漏”,确保冷却喷淋装置及报警装置完好。
6. 尽可能避开高温时段生产作业,关注用电以及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殊作业审批管理制度,做好人员、作业现场及焊机管理严防发生火灾。
7. 强化消防安全检查,不超负载使用电气设备,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善可用,疏散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违规占用现象。
8. 加强在建工程高温安全管理,实行“抓两头、歇中间”避高温措施,强化施工作业安全防范,加强集宿区临时用电、用气等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火灾事故。
9. 制定防暑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员工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10. 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重点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密切关注夏季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人员配备,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故或事件,要立即妥善处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苏州港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