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死44伤!最新通报:违规改装电动车引火灾!

政务   2024-11-30 09:36   陕西  

2024年2月23日凌晨4时35分许,江苏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柿路9号明尚西苑小区居民住宅6号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2人重伤、42人轻伤或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3300余万元。此前报道:最新通报:已致15人遇难,原因初步查明→
11月27日,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网站发布关于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居民住宅楼“2•23”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情况的通报。通报称,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违规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超标大容量锂离子电池热失控起火引起的重大火灾责任事故。
通报指出,事故发生后,江苏省成立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居民住宅楼“2·23”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省纪委监委成立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走访询问、视频分析、检验鉴定、调查实验、资料调阅、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等情况,查明了涉事人员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相关情况和责任,查明了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总结事故教训,提出了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调查组查明,火灾原因为小区某住户停放在6号楼2单元东侧架空层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热失控起火,引燃周边电动自行车和住户天井内违章搭建并堆放的可燃物,在烟囱效应作用下,燃烧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有害烟气快速突破天井内部分住户外窗至室内,多种因素叠加导致火势扩大蔓延,造成人员伤亡。


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涉事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企业违规出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

涉事车主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网络购买使用个体经营者非法生产销售的超标大容量锂离子电池

起火建筑部分住户在天井内违章搭建并堆放可燃物

物业服务企业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在火灾发生时未及时发现火情、疏散人员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应急处置

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的叠加聚合性安全风险认知能力不足,对高层住宅小区群众性消防宣传培训不到位、隐患整治合力不足

涉事电动自行车车主、非法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个体经营者、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等10人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事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物业服务等7家企业,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事故发生后,南京市稳妥有序做好各项善后工作,扎实组织开展重点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努力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江苏省组织各地各部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全面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高层建筑消防隐患等“一件事”全链条治理,提升民众消防安全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电动自行车严禁擅自改装!

电动自行车严禁擅自改装!

电动自行车严禁擅自改装!

改装电动自行车电池等行为

可能导致火灾风险增加

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

请牢记七个“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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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车及配件。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

2.严禁擅自改装。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擅自解除电动车限速会导致交通事故风险增加。

3.严禁不按规定停放。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4.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不能将电池带回家充电。

5.严禁“飞线充电”。严禁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6.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电动车充电要远离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

7.严禁长时间充电。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有哪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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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你的电动车电池安全吗?

快来对照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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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实验

电动自行车起火事故频发

起火速度究竟有多快?

会造成哪些伤害?

下面通过实验视频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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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一旦着火

90秒后,温度便可达到200℃

一台电动自行车燃烧产生的毒气

足以使上百人窒息而亡


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

有80%的电动自行车火灾

是在充电时发生的

而90%的电动自行车起火致人伤亡案例

则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

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起火情况

极有可能

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如何安全使用动自行车?

这些常识要牢记

01

从正规渠道购买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
02

使用原装充电器,勿私拉乱接电线充电。
03

确保充电环境通风良好,避免高温、潮湿、暴晒;避免长时间过度充电。
04

不私自改装电动车电池,避免与车辆线路不兼容,引起电池过热、短路、起火甚至爆炸。
05

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充电。

电动自行车是常见的交通工具

科学、规范充电

是确保电动车消防安全的重要一环

请大家牢记电动车充电“四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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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江宏涛
责编 | 张冉  
编辑 | 郑濛濛
来源 | 安康应急管理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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