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建设】多元解纷化矛盾 入户调解暖人心

政务   2025-01-10 16:13   内蒙古  





1月9日上午,科尔沁区人民法院调解员肖生与一起案件的原告一同前往被告经营的一家老年公寓,开展入户调解工作。

据了解,王某与刘某芹系朋友关系,刘某芹因生意需要,向王某借款四万元,约定月利率1分,刘某芹为王某出具借据一枚。后王某急需用钱向刘某芹催要该笔借款,刘某芹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

收到王某立案材料后,工作人员立即与刘某芹取得联系,刘某芹表示同意调解,但因其经营一家老年公寓,一人需要经管三十余名老人的饮食起居,无法前往法院进行现场调解,了解这一情况后,调解员肖生当即决定入户开展调解工作。

考虑到老年人的敏感情绪及社会影响,调解工作人员均着便装开展调解。调解员肖生耐心释法明理,向刘某芹讲明还款是其应尽的义务,同时劝说王某考虑刘某芹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宽限,最终王某同意免除利息,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纠纷至此圆满解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促进纠纷现场调、上门调、远程调、异地调,通过优化诉讼服务、加强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竭力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司法获得感。


文字:马喜莲 邓莹

编辑:窦晓琳

审核:王喆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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