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举报电话受理范围:主要受理涉及违反《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的相关问题。
二、投诉举报方式:为使重要举报线索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建议逐级举报反映,即先向县(市、区)教育部门反映,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可向所在市(州)教育部门反映,所在市(州)教育部门仍未有效解决的再向省教育厅反映,教育厅收到线索后将分级分类整理好,定期进行转办督办。为方便核实举报信息,举报人应以实名制(含手机号)形式反映线索并提供相关证据,教育部门对举报人信息实行保密。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段。
来源:湘微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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