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我国第七个“宪法宣传周”。近日,大学生普法社团开展了宪法主题歌曲传唱、宪法宣讲进班级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12月4日-5日,我院大学生普法社团走进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部分班级开展了“宪法宣讲”“宪法伴我们成长传唱”活动。通过活动,使学生们充分感受到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尤其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在学习中不断提高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学习宪法的兴趣,同时也能更加全面地学习宪法和领略宪法精神。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宣讲活动,对宪法内容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也对其背景和意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更激发了自己去主动学习宪法的兴趣”。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106条。被称为五四宪法。五四宪法是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并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进行了修正、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本次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在全学院范围内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构建和谐法治校园注入了法制力量。
转载请注明/转载于河南工院电子信息青年之家
主办单位/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新媒体中心
排版/新媒体中心 姬旭阳
撰稿/赵晴
指导老师/赵宇
策划、审核/陈正起、边青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