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新《公司法》正式生效,注定了这是一个属于新《公司法》的夏天,但这四季也不仅仅属于新《公司法》,公司法专家刘俊海教授对本次新《公司法》修订有一个生动的比喻:“新《公司法》是中小股东的春天,债权人的夏天,董监高的秋天,却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冬天”。因此,如何让春天生机盎然、让夏天繁花似锦、让秋天硕果累累、让冬天暖阳高照,是每一个企业和企业从业人员需要面临的问题,也是作为在法律实践第一线的律师所要解决的问题。在此背景下,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合伙人刘晓彤律师应邀为五十四所开展“新《公司法》要点解读”专题培训。
首先,刘晓彤律师为大家介绍了本次《公司法》修订的总体情况,本次《公司法》修订新增和修改了228个条文,其中实质性修改112个条文,是1993年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修订。
接下来,刘晓彤律师针对本次新《公司法》修订的亮点,从完善公司资本制度、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完善公司设立/退出制度三大角度出发进行了详细解读。
(一)在完善资本制度板块,刘晓彤律师重点讲解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的完善,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由完全认缴制改为限期认缴制,股东需按章程规定在五年内缴足出资,股份公司废除认缴制改采实缴制的变动和由来;以及为衔接新旧《公司法》与新旧公司的一系列实务问题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重大变动。
(二)在加强股东权利保护板块,刘晓彤律师重点讲解了新《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的强化、股利分配请求权与股权转让规则的完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时股东变更手续的强化。
(三)在完善公司设立、退出制度板块,刘晓彤律师重点讲解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优化、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充分利用、可用作出资的财产范围的扩大、放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等限制、增加简易注销和强制注销制度。
本次培训内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点讲解了新《公司法》修订的重点和对企业带来的切实影响,帮助大家更新了《公司法》知识储备。新《公司法》对所有公司经营者而言都是一个新的契机,也是对企业发展战略、投资决策、公司治理等各方面的新的考验。因此,德恒石家庄办公室将继续为客户开展一系列的公司法培训活动,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让客户学好、用好新《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