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我县道路交通安全防线。黎平公安交警通过“打非治违”数据研判专班,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曝光,希望大家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章守法,文明出行。
案例一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07日 15时许
查获地点:黎阳中路200米
当事人:胡某
违法内容:未戴安全头盔
案例二
查获时间:2024年9月07日 13时许
查获地点:黎阳中路200米
当事人:姜某理
违法内容:未戴安全头盔
案例三
查获时间:2024年9月07日 13时许
查获地点:肇洛线2公里500米
当事人:陆某平
违法内容:未戴安全头盔
案例四
查获时间:2024年9月07日 15时许
查获地点:肇洛线2公里500米
当事人:陆某青
违法内容:未戴安全头盔
案例五
查获时间:2024年9月07日 15时许
查获地点:肇洛线2公里500米
当事人:陆某英
违法内容:未戴安全头盔
案例六
查获时间:2024年9月07日 15时许
查获地点:黎阳中路200米
当事人:吴某凯
违法内容:未戴安全头盔
案例七
查获时间:2024年9月07日 12时许
查获地点:黎阳中路200米
当事人:阳某权
违法内容:未戴安全头盔
案例八
查获时间:2024年9月07日13时许
查获地点:黎阳中路200米
当事人:杨某东
违法内容:未戴安全头盔
案例九
查获时间:2024年9月07日 11时许
查获地点:黎阳中路200米
当事人:杨某远
违法内容:未戴安全头盔
案例十
查获时间:2024年9月07日 15时许
查获地点:黎阳中路200米
当事人:杨某勇
违法内容:未戴安全头盔
核发:吴 正 琼
审核:蒋 乾 中
编辑:宣传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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