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 |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曝光(10月第2期)

政务   2024-10-18 16:16   贵州  

为进一步筑牢我县道路交通安全防线。黎平公安交警通过“打非治违”数据研判专班,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曝光,希望大家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章守法,文明出行。

曝光台


案例一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2时许

查获地点:五开中路200米

当事人:李某汉

违法内容:未戴安全头盔


案例二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1时许

查获地点:黎阳中路200米

当事人:欧阳某钊

违法内容:未戴安全头盔


案例三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0时许

查获地点:五开中路200米

当事人:石某艳

违法内容:未戴安全头盔


案例四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0时许

查获地点:五开中路200米

当事人:宋某

违法内容:未戴安全头盔


案例五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1时许

查获地点:五开北路900米

当事人:王某明

违法内容:未戴安全头盔


案例六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2时许

查获地点:五开北路900米

当事人:吴某琪

违法内容:未戴安全头盔


案例七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2时许

查获地点:黎阳中路200米

当事人:吴某祥

违法内容:未戴安全头盔


案例八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16日10时许

查获地点:五开中路200米

当事人:吴某双

违法内容:未戴安全头盔


案例九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0时许

查获地点:黎阳中路200米

当事人:杨某清

违法内容:未戴安全头盔


案例十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9时许

查获地点:五开中路200米

当事人:易某美

违法内容:未戴安全头盔


核发:吴 正 琼 

审核:蒋 乾 中 

编辑:宣传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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