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思想 贯彻新精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今天播出的内容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一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二
深化立法领域改革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建设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
三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完善覆盖全国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
四
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
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
五
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
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制定专门矫治教育规定。
六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涉外法律制度是国家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涉外法治的基础,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要坚持立法先行、立改废释并举,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当前,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体系还存在一些薄弱点、空白区。要统筹当务之急和长远所需,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全面加强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七
加快推进涉外重点立法项目
坚持突出重点、急用先行,把实践急需的立法项目作为重点,及时纳入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推进。加强专门性涉外立法,抓紧推进对外贸易法、海关法、海商法等法律修订工作,出台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相关配套规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涉外条款,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建设,以高水平涉外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
八
着力提高涉外立法质效
把强化统筹协调作为提高涉外立法质效的关键,形成涉外立法“一盘棋”工作格局,有计划、分步骤加快完善涉外立法。坚持问题导向,优化立法程序,灵活运用效率高、针对性强的“小快灵”、“小切口”立法,探索建立涉外立法快速响应机制,补齐急需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度短板。加强涉外新兴领域法律法规供给,对于制定时机尚不成熟或暂不具备条件的,通过制定暂行办法或经法定授权等先行先试;对于相对成熟的,及时启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工作。
九
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立足职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主动对接、积极吸纳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助力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提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加强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与国际规则的有机衔接,积极宣介我国法律制度中成熟的规则理念,增强我国在国际规则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加快制定我国在相关领域谈判的条约范本,高质效推进条约法律审核工作。
点击下方图片
体验人保线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