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24年第9期)

文摘   2024-11-14 17:25   陕西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重点对饮料、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乳制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水果制品等共10类食品98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19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品质指标不达标、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合阳县雨露锶泉饮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生产销售的雨露锶泉包装饮用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白水县龙盛源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饮用纯净水,其中大肠菌群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渭南市华州区王玲水站生产销售的包装饮用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4.渭南市经开区多优多多零售经销部销售的香蕉,其中噻虫嗪、噻虫胺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5.渭南市经开区湘好润佳购物广场销售的广红(胡萝卜),其中噻虫胺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6.大荔华惠乐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其中甲硝唑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7.渭南市经开区湘好润佳购物广场销售的圆茄,其中氧乐果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8.陕西澄城华元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家园超市分公司销售的黑鱼,其中孔雀石绿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9.澄城县启才大肉店销售的猪后腿肉,其中挥发性盐基氮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10.白水万象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麦芹,其中辛硫磷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11.白水县民都超市销售的长江豆(豇豆),其中噻虫胺、噻虫嗪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12.陕西富平陶艺村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餐具(套装),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海关技术中心。

13.大荔永恒文化旅游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手工馒头,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海关技术中心。

14.华阴市宝德隆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白凉菜盘,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5.渭南惠欧佳尚超市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糖蒜,其中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6.大荔阳阳干调水产食材商贸中心销售的山奈(其他香辛料调味品),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7.大荔县爱家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优尚分公司销售的糖蒜(酱腌菜),其中安赛蜜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8.大荔小红鱼火锅串串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蘸料碗(复用餐饮具),其中大肠菌群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9.大荔小红鱼火锅串串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酒杯(复用餐饮具),其中大肠菌群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经开区、华州区、华阴市、大荔县、合阳县、白水县、澄城县、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防控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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