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围报考资格复核环节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1.报名资格复核
(1)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报名资格复核环节的人选。
(2)考生应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后提交以下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以高中(中专)学历报名的,须在高中(中专)毕业证书复印件上注明本人学籍保管单位名称,并签字确认,方便我局后续通过查档核实学历真实性。
③以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学位证的还须提供所获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上网查询并打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④符合岗位表中所报考岗位“其他条件”栏所列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所报考岗位“其他条件”栏无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
⑤属于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对象的考生,须提供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具体为:“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烈士或因公牺牲证明,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现役军人和在职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辅警的配偶”须提供军人、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关系证明;“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或转业证;“全日制公安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⑥考生若是泉州市公安机关的在职辅警,须提供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报名资格复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为报名资格复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①与报考条件不符的;②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③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资格复核的。
(4)报名资格复核的时间、地点将点对点通知入围报名资格复核环节的考生。
2.政审
报名资格复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政审。政审为主审核考生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政审环节的具体要求将点对点通知入围政审的考生。
3.体检
政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因工作性质特殊性,所有岗位文身视为不合格。具体体检事项要求将点对点通知入围体检考生。
4.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
南安市公安局政工室0595-86390525(限工作日期间8:00-12:00、14:30-17:30)。
南安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南安市公安局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四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复核环节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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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工室 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