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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范围
(1)延安市所辖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延安市所辖县(市、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中省机关驻延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符合上述范围和有关规定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推荐后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县镇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满2年以上,且符合职位要求的,可参加本次遴选。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录用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9月,职位表中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职位表中其它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2)现任职务职级、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资格证书、政治面貌等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3)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开遴选报名条件中的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时间以公务员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到其他层级机关借调工作也不能计算在内,公务员到村(社区)任职(挂职)经历按其所在机关的工作经历计算,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4)报名资格条件中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者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农村(社区)、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职位表中的基层工作年限,是以报考者正式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起算。
(6)报考者应使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报名。报考者用于报名的学位,应当是报名所用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7)职位专业名称和类别划分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审核。若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由资格审核人员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定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8)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9)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考生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或者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将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将其确定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者任用人选。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而骗取报考资格情形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禁考、记入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
中省机关驻延单位报考人员报名由市委组织部审核,地点在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848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县级及以下机关报考人员报名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初审,地点设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附件3),初审后的报名资料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市委组织部复审。
2.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下载《延安市2024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表格内容及格式不得改动,在现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意见一栏签字、盖章。组织推荐手续须在报名前办结。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经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和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与报名推荐表一致,以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具体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③《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部门印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留存);
④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或陕西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为公务员的,须提供加盖组织部门印章的招录文件复印件,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通过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须提供加盖组织部门印章的调任批复、调任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通过选任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须提供加盖组织部门印章的选任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⑤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批复文件复印件、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部门印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留存),报考者最迟须在公开遴选报名前完成公务员登记;
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存复印件);
⑦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⑧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原件(留存)。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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