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公安依法处罚一名谎报警情违法人员

民生   2025-01-26 23:56   浙江  

110报警电话作为紧急求助热线,是保护人民群众安全的“生命热线”,谎报警情占用公共资源,严重影响公安机关正常接处警工作,恶意拨打或者报假警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近日,武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谎报警情案件。

近日,武山县魏某饮酒后与其女友发生争吵,使用其女友手机连续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谎称其女友被他人侵犯。接到报警后,城关派出所民辅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处置,在民辅警处警过程中,魏某又用本人电话拨打110报警电话,谎称出警民辅警对其女友有不文明行为。

在县公安局法制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城关派出所依法立案调查,魏某报警内容均为虚假警情。经询问,魏某对其多次谎报警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魏某已被武山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


 武山公安提醒:

报警并非儿戏,谎报警情的背后,是一次次警力的无效出动,是一次次对国家资源造成的浪费。恶意骚扰110是违法行为,对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和打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来源:武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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