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公安交警
你举报 我查处
一些驾驶人
安全意识淡薄
常常会抱着这样的想法:
“车少,没事!”
“他们都过了,我也过了吧!”
……
不遵守交规,执意逆行
殊不知
危险即将来临
网友举报
近日,网友在武山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留言,有甘JFT223号牌黑色小型汽车在国道310线车川高架桥逆向超车并提供违法视频,请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调查结果
接到举报后,民警联系车辆驾驶人到大队观看视频并说明情况,经询问,当事人成某某对2025年1月1日16时37分,驾驶甘JFT223小型汽车在举报地点逆向行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最终,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关于逆向行驶你必须知道的事
1.逆行的危害
2.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生命只有一次
来源:武山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