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月10日至12日,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县局党委统一安排部署,组织警力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酒醉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典型违法,现曝光如下:
曝光台 1
违法车辆:甘A1852R(小型汽车)
违法行为人:陈*洋
违法时间:1月12日0时
违法地点:洛观路
违法内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酒精数值:23mg/100ml
曝光台 2
违法车辆:甘E60Z22(小型汽车)
违法行为人:李*
违法时间:1月13日0时
违法地点:福源路
违法内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酒精数值:60mg/100ml
酒驾违法 醉驾犯罪
而是为了保护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时,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而饮酒后驾车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也就是慢了一两秒。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要相应延长。如车速为60km/h,一秒钟车子就已经跑了16.67米,必然会产生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