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于12月17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以来,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重点企业巡查、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气象会商等应急工作,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
经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联合会商分析,据最新气象资料显示,目前我市受均压场控制,偏西风2级至3级,相对湿度34%~52%,空气扩散条件为二级,较有利于污染物扩散,今日我市空气质量以良为主。预计:12月20日,蒙古高压东移,空气污染气象扩散条件较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以良为主,首要污染物为PM10。12月21日,全市位于地面高压后部,以静小风为主,地面湿度上升,环境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10/PM2.5。根据《石嘴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预警分级标准,当日空气质量重度污染以下(AQI≤200)或持续48小时空气质量中度污染以下(AQI≤150),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已达到终止响应的条件。
依据《石嘴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相关要求,决定于2024年12月19日19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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