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联合会商分析,目前我市受高压场控制,偏南风1级至2级,相对湿度29%~85%,中低层有较厚的逆温层,空气污染气象扩散条件较差。截至17日上午9时,全市已出现轻度污染3小时、中度污染5小时、重度污染1小时。预计:17日—19日,全市大部以静小风为主,空气污染气象扩散条件较差,地面湿度逐步上升,颗粒物二次反应活跃,预计环境空气质量存在中度及以上污染风险,首要污染物为PM2.5。为有效应对出现的重污染天气,依据《石嘴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现决定于2024年12月17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
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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