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公安交警
在持续开展
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的同时
始终秉承
柔性执法、文明执法理念
用自己的真心为出行者考虑
用自己的坚守换来群众平安
8月26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金城江区东江镇路段执勤时,一辆三轮摩托车驶向执勤点,民警依法将其拦停检查。
刚一靠近,民警便闻到驾驶人身上浓烈的酒味,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覃某的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今早在家喝了两杯酒,但是小孩咳嗽,要去医院看病,没办法啊。
虽然是送小孩去医院,但是喝了酒就不要开车了,如果在驾驶过程中出现了意外,后果不堪设想的。
刚
柔
并
济
民警申剑洋对覃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耐心地向其讲解酒驾的严重危害。覃某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绝不再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驾驶人覃某依法处罚款13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有“法度”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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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除隐患,民警申剑洋安排警车将覃某及其家人安全送到家中,辅警欧阳兆城将覃某的三轮摩托车送回。
覃某坦言,虽然自己因为饮酒驾驶受到了处罚,但还是感谢民警的人性化执法,表示会摒弃侥幸心理,守法出行。
河池交警温馨提醒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不论喝多喝少
酒精都会影响驾驶人的驾驶能力
即便“感觉”清醒
也可能稍不留神就出差错
严查严处酒驾醉驾
是为了保护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
您也许会问
“酒后送医属不属于紧急避险”
《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实行过程中,考虑到了紧急情况,既体现了人性化,也是对好人好事的鼓励和保障。法律容情是有限度的,像酒驾、无证驾驶等行为,一旦违法上路,有极大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并不在法律容情的范围内。
明知会有极大安全隐患、甚至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仍然违法上路,这不仅是对需要送医的人,也是对自己,对他人生命安全不负责的表现,必须接受法律惩处。
遇到类似的紧急情况,不巧又喝过酒,可以拨打120求助,或者向亲戚、邻居、社区(村)干部等请求帮助,必要时还可以报警求助,千万不可以选择酒后驾驶这种危险的方式!
(供稿:张倩)
河池交警融媒体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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