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盔规范戴
安全防意外
这道理浅显易懂
为什么还有人找借口不戴?
👉 戴上~ 头更“硬”
👉 带而不戴?
👉 小命更重要哟!
为了大家的安全着想
蜀黍可没少操心
“花式劝导”又上线
处罚力度很“社死”
南丹交警:
“您好,我们是南丹交警,由于您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请靠边停下。只要您将这条安全提示发到朋友圈,集满10个赞,我们这次可以放行,不过回去之后一定要记得今后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并且也要提醒您的家人和好友做到噢,一起文明安全出行。”
近日,南丹交警在城区丹东路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严管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雨篷等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中,民警以纠正、教育为主,采取“发朋友圈集赞”的方式进行教育劝导,督促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彼此互相提醒。
“发朋友圈集赞,满10个再走!”李先生遵循民警的要求,在自己的朋友圈发表文字——
“南丹交警温馨提示: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请大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通过集赞的方式免除处罚,让自己成为文明骑行的“宣传员”,带动“身边人”共同关注交通安全。
交警人性劝导
驾驶人直言教育深刻
驾驶人表示:
“虽然发朋友圈集赞挺不好意思的,不过这种处罚方式不仅让我受到教育,也提醒了我的亲朋好友,为交警同志点赞。”
“罚”赞不是目的
安全才有意义
希望广大骑乘人员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出行
(供稿:唐维维、李柳南)
河池交警融媒体编辑部
编辑|韦晨曦
初审|廖娅楠
二审|张雪艳
终审|白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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