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不戴安全头盔?南丹交警:罚“赞”!

民生   2024-10-29 23:53   广西  

头盔规范戴

安全防意外

这道理浅显易懂

为什么还有人找借口不戴?


👉 戴上~ 头更“硬”

👉 带而不戴?

👉 小命更重要哟!


为了大家的安全着想

蜀黍可没少操心

“花式劝导”又上线

处罚力度很“社死”




南丹交警:

“您好,我们是南丹交警,由于您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请靠边停下。只要您将这条安全提示发到朋友圈,集满10个赞,我们这次可以放行,不过回去之后一定要记得今后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并且也要提醒您的家人和好友做到噢,一起文明安全出行。”


近日,南丹交警在城区丹东路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严管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雨篷等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中,民警以纠正、教育为主,采取“发朋友圈集赞”的方式进行教育劝导,督促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彼此互相提醒。


“发朋友圈集赞,满10个再走!”李先生遵循民警的要求,在自己的朋友圈发表文字——

  • “南丹交警温馨提示: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请大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通过集赞的方式免除处罚,让自己成为文明骑行的“宣传员”,带动“身边人”共同关注交通安全。


交警人性劝导

驾驶人直言教育深刻

驾驶人表示:

“虽然发朋友圈集赞挺不好意思的,不过这种处罚方式不仅让我受到教育,也提醒了我的亲朋好友,为交警同志点赞。”

“罚”赞不是目的

安全才有意义

希望广大骑乘人员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出行



(供稿:唐维维、李柳南)

河池交警融媒体编辑部

编辑|韦晨曦

初审|廖娅楠

二审|张雪艳

终审|白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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