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秋季农村交通安全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民生   2024-10-21 18:08   广西  
广大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

又是一年秋收时节,在此温馨提示您:在辛勤秋收的同时,一定莫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秋收期间,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和面包车上路行驶增多,一些车辆无牌无证、超长、超宽、超载、无反光标识等,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我们大家一同维护,一同对交通违法行为说不,自觉抵制各类交通陋习。为此,向广大农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1.严禁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都不是载人交通工具,车辆安全性能差,在坑洼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容易发生侧翻,导致驾乘人员伤亡。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极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2.严禁面包车超员超速。面包车结构强度不足,制动性能和侧倾稳定性差,如果超员超速行驶,会影响车辆安全性能,加之农村地区道路狭窄,陡坡、急弯较多,容易发生侧翻、刹车失灵等问题,甚至造成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


3.严禁驾驶“四无”车辆。农民朋友不要驾驶反光标识和安全设施不全的农用车上路行驶,不要驾驶无牌、无证、无保险、无检验标志的“四无”车辆出行。

4.严禁酒驾醉驾、疲劳驾驶。在饮酒、醉酒和身心疲惫状态下驾驶机动车,驾驶操控能力减弱,观察视线模糊不清,突发处置能力降低,完全不具备主观驾驶条件,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增大。

5.集市庙会、红白喜事不占道。道路是用于车辆行驶的,且车辆行驶中有诸多不确定因素,请不要占用国省道、县乡村道摆摊售货和用于红白喜事摆桌宴请乡邻亲朋,也不要在路边聚集围观,以免车辆行驶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冲击到道路聚集的人群。
6.养成“亮尾警示”习惯。驾驶农用机动车夜间行车时,一定要确保灯光完好,按规定使用各类灯光,车厢尾部要粘贴反光标识。一旦发生车辆故障,要及时将车辆移至路边,距离路边不能超过30公分,同时在尾部100米处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7.养成“一盔一带”习惯。摩托车使用方便,是农村朋友走亲访友、赶集购物的重要交通工具,驾乘摩托车一定要正确戴好头盔。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农村驾驶人在驾乘车辆时要全程系好安全带,关键时刻能挽救生命。  
8. 养成“瞭望减速”习惯。农村公路隔离设施和人行横道较少,受自然条件影响,有些路段依山傍水修建,坡路和弯道较多,视线不开阔。驾车行经农村平交道口处,要注意瞭望、仔细观察、减速慢行,确定路况安全后再通行,切莫与其他车辆抢道。

9.养成“预报提示”习惯。春季,沙尘、大风等恶劣天气极易频发,能见度下降,影响驾驶员视线,要多关注天气预报、警方提示,根据天气、路况等安排出行。出行遭遇恶劣天气时,要学会使用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近光灯等,保持安全车距,杜绝随意超车。

广大农民朋友们,安全是生命之本,违法是事故之源。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


出行不冒险,心理不侥幸!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们注意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时刻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礼让出行,努力为幸福秋收、丰满秋收打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交规研究社)


河池交警融媒体编辑部

编辑|韦晨曦

初审|廖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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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白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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