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大人民群众都沉浸在欢度国庆的节日气氛中时,为确保节假日道路交通安全,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全员弃休保畅,同时,积极开展酒醉驾交通违法查处工作。
10月1日21时许,新城中队民警在桢州大街对一辆由北向南行驶号牌为鲁U0***6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刘某江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执勤民警对其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结果为为51mg/100mL,驾驶人刘某江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刘某江对检测结果无异议在检测单签字确认,刘某江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刘某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对违法驾驶人刘某江处以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第43条之规定,给予刘某江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一次记12分。
韩城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驾车出行应时刻谨记交通法规,自觉摒弃酒驾行为,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遵法行车确保安全。
10月3日下午17时29分许,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芝川中队在108国道芝川公安交警执法检查站路段开展路检路查时,对一辆陕EH***8小型面包车例行检查,疑似超员车辆,便引导该车至不妨碍车辆通行的地点后,民警打开车门对车内进行检查。经核查,该车核定载客7人,实载8人,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随后,民警现场对车辆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讲述车辆超员存在的危害和后果,并依法对其做出处理,及时消除了一起面包车超员道路安全隐患。
国庆假期,多是亲朋好友结伴出行之时,“挤”进去的是隐患,“超”出来的是危险,超员是极其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侥幸心理不能有,因为,车辆超员会极大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和人员的伤亡风险,同时,安全隐患也悄悄潜伏其中,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拒绝驾驶及搭乘超员车辆,自觉遵纪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韩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