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一举破获两起利用货运APP实施诈骗的新型作案手法犯罪案件,民警先后赴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湖南省长沙市、张家界市、四川省阆中市等地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2024年10月31日,宁夏彭阳县L某准备将自己收购的30余吨玉米销售到河南,便在货运APP上发布了一条“彭阳至河南禹州”的运输单,该单发布后立即被“诈骗团伙”接下,随后“诈骗团伙”在该平台上发布了一条“宁夏彭阳至庆阳宁县”的运输单,指派货车司机前往彭阳装载货物后运往宁县,并该车玉米以5w余元出售给宁县籍粮食收购商D某。无独有偶,2024年10月31日,陕西临潼籍M某欲将自己收购的玉米运至临潼仓库,也被“诈骗团伙”以相同的方式将该车玉米以5w余元出售给宁县籍粮食收购商D某。11月1日,宁县公安局接马某报案,认定这是一起有组织的新型手法团伙诈骗案件,立即组织警力展开侦查。并于当月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诈骗团伙”利用货运APP进行抢单,并使用未实名登记或购买他人的微信账号,线下联系确定装、卸货位置、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发布真实运输单,遥控操作车主和货主,将本来运送到指定地点的货物,利用信息差以“半路截取”的方式拉至他处低价售卖,从中骗取巨额货款。正规交易平台中有完善的双方沟通渠道,请勿私下联系、交易,面对对方提出的私下交易要求要立刻拒绝。货物交接过程中要仔细核实运输信息,避免被他人利用虚假信息实施诈骗。
对于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运费单价要保持警惕,对于陌生人提出的“天上掉馅饼”的提议更要意识到诈骗风险的存在。
认真核实对方车辆信息和人员身份,在没有确认收款方信息的情况下,不要以任何形式向陌生账户转账汇款
遇到可疑行为、不合理要求请立即向平台投诉举报。如果已经遭遇诈骗,立即保存好相关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信息向公安机关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