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民主与法制时报》2024年11月28日头版报道
检察官“法治副村长”让基层治理迸发新活力
北京延庆检察机关以法治善为
促进乡村善治
近年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检察院成立“法治副村长”工作团队,紧盯村镇突出问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将影响宜居城乡发展的“问题清单”变成检察机关精准高效的“履职清单”,让基层治理迸发新的社会活力。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这一重要部署对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据介绍,自“法治副村长”工作团队组建以来,先后有61人次办案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较强的检察人员参与其中,担任延庆全区15个乡镇、38个行政村的“法治副村长”,开展多元化法律服务。
打通“检护民生”参与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3月14日,延庆区检察院组织召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聘任仪式,46名青年检察人员从各乡镇党委副书记手中接过火红的聘书,正式上岗“法治副村长”。
“作为本次新设置‘法治副村长’的乡村,窑湾村今后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好‘法治副村长’与村民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聘任仪式上,延庆区井庄镇窑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崔永启对“法治副村长”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据介绍,为推进法治延庆建设,延庆区检察院以法治善为促进乡村善治,于2021年7月启动“法治副村长”工作机制,选拔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较强的检察人员组建“法治副村长”团队,着力打通“检护民生”参与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法治副村长”一专多能,立足检察职能,定期走入乡村,面对面“问需于民”“问需于村”,对解决制约基层发展的共性问题依据检察职能提出对策建议,充分发挥法律事务指导员、法律知识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幸福村居指导员等作用。
此外,延庆区检察院推动合力共治,建立“法治副村长”团队与基层司法力量联动协作机制,“法治副村长”与乡镇、村形成互动,与基层法庭、派出所、平安办横向联动,促进基层社会在法治化轨道上实现“前端预防+中端化解+末端处理”。
延庆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艳霞介绍,自“法治副村长”工作开展以来,区检察院共发现检察工作相关线索22条,开展普法宣传80余次,接受村“两委”工作咨询、百姓法律咨询170余件次,受邀参与镇村问题研究3次,通过释法说理开展矛盾化解工作30余次,开展支部共建活动8次,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品5000余份。
今年3月,延庆区检察院结合“法治副村长”履职情况及村居法治建设情况,建立“退出+进入”循环机制,将“法治副村长”的选聘与“青年检察人员引航工程”同步考量,重新选拔46名青年检察人员,每两人组成一个小组,对23个村“点对点”开展工作,并辐射到15个乡镇。
延庆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涛介绍,“法治副村长”以法律的有效实施为抓手,以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群众诉求为切入点,引导村“两委”干部和基层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构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村镇环境注入检察智慧和力量。
“问题清单”变“履职清单”,让检察工作更有“精度”
《决定》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法治副村长’的工作就是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贯穿检察工作之中,在工作中落实落细‘检察为民’,用心用情回应群众关切,让群众感受到法律不仅有尺度,也有温度。”高涛说。
“法治副村长”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将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下一阶段的普法重点;将群众诉求中的堵点作为检察官联席会的“挂账首办”,确保第一时间解决。
“法治副村长”工作启动前,延庆区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带队深入5个重点乡镇,通过开门征询和实地调研,与村党支部书记“点对点”对接、面对面交流,发现村级事务管理、百姓学法用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征求群众意见建议,逐项分析主要问题和具体需求,开展“订单式服务”,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成“法治副村长”精准高效开展工作的“履职清单”。
比如:“法治副村长”受邀走进火烧营村开展民宿旅游相关知识普法宣传活动;就工作中发现的农村煤气罐安全隐患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制发相关检察建议;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后第一时间对获选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实现检察服务供给与百姓法治需求无缝对接……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
延庆区某村两名村民将土地流转给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又将土地转租给第三方,后因土地相关赔偿金发放问题,几方产生了纠纷。村委会就此向本村“法治副村长”进行咨询。
得知此事后,驻该村的“法治副村长”第一时间联系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一起下乡了解情况,听取村党支部书记详细介绍土地流转经过,查看相关合同后,“法治副村长”和检察官向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委员详细讲解了关于土地承包、流转的相关法律规定,协助其厘清该补偿款的性质,并就如何答复各方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建议。最终,这笔赔偿金的发放获得群众认可,矛盾纠纷顺利化解。
“坐堂办案”变“出门巡诊”,让检察工作更有“广度”
《决定》提出,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治副村长”的设置畅通了为民服务的路径,检察官变“坐堂办案”为“出门巡诊”,主动发现基层社会的“疑难杂症”并积极解决,致力于做好“检护民生”的大文章。
“法治副村长”在千家店镇六道河村开展“司法救助”相关法律知识宣传过程中了解到,刘某某因受他人犯罪侵害导致家庭困难,遂迅速将该线索移送至负责司法救助工作的延庆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第三检察部收到线索后,经调查核实,依法对刘某某提供司法救助金,同时助推属地政府开展社会救助。
“法治副村长”“出门巡诊”发现司法线索,通过内部线索转化,实现与司法救助有效衔接,让百姓切身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决定》提出,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把法治宣传教育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担任‘法治副村长’以来,我们推动并亲眼见证了基层社会法治化水平的提高,也深刻地感受到,实现法治乡村的目标,必须从加强每一名村民的法治观念做起,让每个村民都成为乡村真正的主人。”延庆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于瑞说。
为了提高村民的法治观念,延庆区检察院将每一起小案变成“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从办理的身边案件入手,到案发地或相关村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实现法治教育常态化。
比如,针对非法狩猎案,“法治副村长”为案发地村民讲授“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法治课;在办理涉及搬迁户生态公益林补偿纠纷民事申请监督案中,邀请属地政府及相关村镇群众、人大代表等召开听证会,向百姓宣传国家政策,解释裁判文书认定的事实及法律适用,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同感。
“延庆乡村大集”是农村、城镇人员聚集地,借助其优势,延庆区检察院推出“让延庆乡亲赶‘法治大集’”系列普法活动。在农村大集上“摆摊”普法,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预防电信网络诈骗、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主题,开展法律宣传、发放宣传产品,让群众采购农货的同时“顺手”带走法律知识。
“以前,总觉得检察院特神秘。这几年,经过接触,我们对检察院有了一定了解。‘法治副村长’经常给大家普法,很有用。比如,去年讲的‘非法捕鸟案’很受益。”小丰营村党支部书记张建国说。
与此同时,延庆区检察院宣传部门与“法治副村长”团队力量联动,根据“法治副村长”在自身履职中发现的群众身边的热点难点问题,青年检察人员自拟脚本、自饰角色、自制原创普法短剧10期,内容涉及民法典、防范非法集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警惕游戏网络诈骗等群众关注的问题。幽默风趣的表现形式,让普法宣传“法味”不乏味、线上线下不断档。
“‘法治副村长’结合检察办案,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既要让法律知识接地气,又要让群众听得懂、能接受。”高涛表示,下一步,延庆区检察院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加强“法治副村长”团队建设,动态关注、查找基层问题及群众所需,创新工作内容和形式,开展具有特色、富有活力、高效多样的群众工作,真正做到听基层声音、急百姓难题、解镇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