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告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广大群众:
为规范我镇污水管网项目建设管理,确保污水管网工程质量和安全,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前置条件
污水管网项目涉及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对全镇生态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有着重大影响。凡在我镇辖区内实施污水管网项目,村(社区)和施工单位须事先向镇党委、政府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项目建设方案、施工图纸、环境影响评估等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严禁擅自施工
未经审批擅自施工,不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且可能造成因施工不规范导致污水泄漏、地面塌陷等安全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严禁在我镇辖区内擅自实施污水管网项目,各村(社区)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同意施工单位进驻村(社区)施工。
三、加强监督管理
镇党委、政府将加强对污水管网项目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巡查机制,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有未经审批擅自实施污水管网项目的情况,请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举报。
四、依法依规处理
对未经审批擅自实施污水管网项目的单位和个人,镇党委、政府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经审批擅自同意施工单位进驻村(社区)施工的党支部书记及相关党员干部,也将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黑池镇党委、政府致力于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发展空间,规范污水管网项目建设是我们大家义不容辞的责任。请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和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共同维护我镇的建设秩序和公共利益。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0913-5671006。
中共黑池镇委员会
黑池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