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辖区群众:
近期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对我乡公共租赁住房租户进行了排查,排查情况如下:
1. 排查出12户为暂时无人居住。分别为:A栋A1-102、A1-103;B栋B1-103、B1-504、B2-103、B2-502;C栋C2-301、C2-401;D栋D1-103;E栋E1-502、E2-101、E2-102。该12户无人居住原因为房屋破损,下水道堵塞,墙皮脱漏,墙面渗水及漏水等多种原因。
2. 入户排查时联系不到现住户的有11户,分别为A栋A2-101、A2-102;B栋B1-301;D栋D2-101、D2-103、D2-104、D2-301、D2-302;E栋E1-203、E1-401、E1-403。
请A栋A2-101、A2-102;B栋B1-301;D栋D2-101、D2-103、D2-104、D2-301、D2-302;E栋E1-203、E1-401、E1-403的住户自通知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或办理退房手续。
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将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和《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发〔2012〕14号)《勐海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租住户取消住房资格,并依法收回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逾期未腾退的,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将依法强制收回。
联系人:陶阳
联系电话:13330471616
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