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计划明日起接受申请
为使雇主逐步适应产假日数的调升,并推动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制定第34/2024号行政法规《雇主支付产假报酬的补贴计划》,向支付产假报酬的雇主提供临时性的补贴。
按照上述行政法规的规定,合资格雇主依法向于2023年5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分娩的本地女性雇员支付70日产假报酬后,可于雇员分娩之日起计150日内向劳工事务局提出申请,可获发相等于雇员14日基本报酬的补贴;如属2024年10月29日前分娩且已全数支付产假报酬的情况,相关的雇主则须于2025年1月27日前提出申请。
劳工事务局会根据上述行政法规的规定,跟进有关的申请、审批及补贴发放工作,并会按照《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规定,处理有关的个人资料。
关于补贴计划的详情,可浏览劳工事务局网页www.dsal.gov.mo或致电28564109及电邮dsaldaf@dsal.gov.mo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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