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县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新化县优化营商环境经营主体“白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新化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会上,县营商办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新化县优化营商环境经营主体“白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意义。
来自新化新闻网、云上新化、新化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记者,就“白名单”企业的入选标准、优惠政策的具体实施、监管机制的完善等方面进行了提问。县市监局、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就各自领域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据介绍,该办法旨在通过建立经营主体“白名单”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和保护,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加强监管,确保市场公平竞争。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完善政策措施,为全县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推动新化县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作 者:刘俊涛 李晟豪 杨尚勤 黎明明 谢婷
编 辑:曾斌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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