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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部联合人社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11月起,各级住建/人设部门将全面开展严查阶段,查社保、查公积金等等多种手段将纷纷上演,对违规“挂证”人员将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对挂证企业将纳入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可以说第二阶段将正式动真格的了。
第二阶段将于11月起正式进入全国全面排查处理阶段直至2025年2月,全面排查阶段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要利用信息化等多种手段,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单位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力度,结合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息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等情况。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排查中发现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承建项目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排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全面排查阶段将对“挂证”依法从严查处。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按住建部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挂证”人员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公开,并纳入资质动态核查;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告知其实际工作单位。对被查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人员,在平台中记录其不良行为,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
刚刚住建部官网曝光多起人员因挂证被撤销证书信息通报,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因挂证,被查。
原文如下:
建督撤字〔2024〕106号
发布时间:2024-11-12
侯林浩:
经调查核实,2023年11月,你将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苏佳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你缴纳了社保。同期,你以事业单位工人的身份在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社保,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4〕90号),你签收后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该陈述、申辩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应当撤销你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部决定对你作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挂证或将出现新模式
企业给建造师们交公积金了
最近广东在严查挂证,除了社保外,还严查公积金是否跟社保单位一致。
以后建造师会取消年付模式
以后建造师证书的使用都会以正常职工的形式存在。
1、何为正常职工?
①签订劳动合同
②缴纳社保五险
③缴纳公积金,按最低缴纳
④做工资流水,费用按月给,不再按年给
⑤做个税,缴费纳税
2、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①会多产生一些费用
②不怕被查,随意查
③做工资流水和个税更方便投标
3、对个人有什么影响
①多增加一些费用,费用均摊成每个月给了
②有了公积金,买房贷款利率低
③签订的各种协议、劳动合同都真实有效
4、为什么以后会这种形式
①大势所趋,看看广东的查公积金,看看浙江的动态查证,看看北京注册频繁锁证等
②大多企业目前正在跟建造师们协商这种模式,愿意多花点钱减少麻烦
关于举办全国建筑企业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资质审批管理内容解析暨企业发展规划及资质申报筹划、重组分立实操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响应住房城乡建设部最新政策动向,帮助企业精准把握《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文件的实施要求,特定于2024年11月在成都市面向全国建设行业企业举办“建筑企业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资质审批管理内容解析暨企业发展规划及资质申报筹划、重组分立实操专题培训班”,本次培训特别针对新变化和新要求进行深入解读,重点围绕企业业绩补录、人员业绩补录等重要环节进行深入指导;分享资质证书换领、延续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并针对企业可能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指导,旨在提升企业在公共服务平台业绩的数据质量,助力企业高效完成资质升级、增项、重组分立、换领、延续等管理工作,为企业规范运营、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现行及最新政策深度解读;
(三)关于资质新政实施前过渡期相关事项讲解;
(四)结合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解读设计、施工资质互认热点;
(五)建筑业企业资质重组分立、吸收合并、改制、重新核定、跨省变更等申报技巧及注意事项;
(九)新政下住建部审批的资质申报技巧及审查要点;
(十)结合案例剖析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过程中常见问题和高频出错点,提高资质申报通过率;
(十一)资质申报审查要点解析;
(十二)四库一平台:
1.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工程项目信息入库管理工作通知解析;
2.新改版“四库一平台”建筑业企业库、人员库、业绩库和诚信库等信息系统的指导、重要指标的填写、考核要点及注意事项等;
3.如何围绕企业资质升级工作需要做好企业业绩入库;
4.省外业绩如何进行补录;
5.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企业对项目信息进行补录时,注意事项;
6.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
7.如何在住建部规定的时间内(2024年12月31日前)将企业录入平台,并符合资质申报或招投标要求;
8.公路业绩补录有哪些注意事项?(个人业绩和企业业绩)
9.业绩补录实操指导。
(十三)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交流答疑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全国范围内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报名不受区域限制,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行业协会领导及全国范围内建筑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资质主管及相关专员等均可报名参加。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24年11月26日-28日(成都市)
11月26日为全天报到日,27至28日两天全天上课
四、报名联系
联系人:陈主任
电 话:15718861402同微信
报名后统一发送报到通知及乘车路线
欢迎咨询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