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全县涉煤、非煤矿产、建材行业 合法货物源头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货物源头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301号令,加强货物源头监管,规范货物源头装载行为,杜绝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厂(矿)区,现将全县第四批涉煤、非煤矿产、建材行业的合法货物源头企业予以公示(合法货物源头单位动态更新)。各货物源头企业要加强自律,守法经营,各企业主管部门和交通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货物源头单位、监管单位及监管责任人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平遥县治超办:0354-5868103
平遥县交通运输局:0354-5868156
平遥县治超办举报邮箱:pyxzcb@163.com
附件:平遥县涉煤、非煤矿产、建材行业合法货物源头单位名单
平遥县涉煤、非煤矿产、建材行业合法货物源头单位名单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法人 (负责人) | 所在位置 | 所属领域 | 监管部门 | 监管方式 | 监管责任人 |
1 | 平遥县金众煤焦有限公司 | 郭兴金 | 段村镇南羌村 | 涉煤企业 | 交通运输局 | 巡查 | 二中队 雷 强 |
2 | 平遥县顺石发建材有限公司 | 曹海超 | 香乐乡武坊村 | 建材企业 | 交通运输局 | 巡查 | 三中队 李振华 |
3 | 山西亮宇碳素有限公司 | 张日文 | 岳壁乡金庄村 | 非煤企业 | 交通运输局 | 巡查 | 一中队 雷晓鹏 |
来源:平遥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