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1人在禁燃区卖型煤被罚款

文摘   2024-11-24 08:38   山西  
李*明在禁燃区销售型煤案
案件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相对人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日期
李*明在禁燃区销售型煤案平遥市监处罚〔2024〕59号李*明在禁燃区销售型煤1、没收型煤400个;2、罚款人民币65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零三条第四项2024.9.27

来源:平遥政府网

晨报平遥
《智慧生活报》平遥地区官方平台,拥有新闻发布资质,为您提供及时、权威的平遥资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