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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排污许可证?哪些企业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如何申领?企业如何落实排污许可证里的管理要求?“宁夏生态环境”新媒体开设【排污许可微课堂】栏目,陆续推出排污许可相关知识和典型案例,欢迎大家关注!
本期向大家介绍排污单位应怎样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许可证申领信息。
排污许可证申领填报指南
排污单位登记信息——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本部分具体填报内容见图1。
▲图1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信息表
在填写此部分内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有毒有害成分占比是指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及其在原料或辅料中的成分占比,如氟元素(0.1%)。此条填报内容各行业要求不同,具体填写要求应执行所在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
2.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填报原辅料种类及用量,注意区分设计年使用量和实际使用年用量,建议在“其他信息”栏内备注数据来源。
3.在填写燃料信息时注意燃料参数的填写,可联系燃料供应商提供产品信息文件。无燃料参数的可填写“/”。
4.上传的工艺流程图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设备)、主要原、燃料流向、生产工艺流程等。文件格式应为图片格式,包括jpg、jpeg、gif、bmp、png等(可上传多张,每张不超过5M)。上传的图片应清晰规范,因此不建议使用手机拍摄电脑屏幕产生的照片。
5.生产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应包括主要工序、厂房、设备位置关系,并注明厂区雨水、污水收集和运输走向等内容。图片格式要求同上一条。
排污单位登记信息—
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
本部分具体填报内容见图2。
▲图2 排污节点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一)废气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点击“添加”按钮,根据产污设施逐个填写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见图3、图4。
▲图3 废气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①
1.对照技术规范填报产排污环节,不能遗漏实际存在的有组织废气产排污环节;无组织废气产排污环节在此处可不填写,但无组织管控标准、无组织监测等要求在后续表格中依然要按照技术规范填报。
2.废气污染物种类至少应包含技术规范中对应产排污节点列明的污染物,排污单位另有补充的,可自行添加。
3.废气污染治理设施编号可用企业内部编号,也可编号为TA001、TA002等。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是否为可行技术”需对照技术规范核实,若不属于可行技术,则应核实是否为环评批复的技术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已有监测数据),作为附件上传。
4.有组织排放口编号可填写已有在线监测排放口编号,或执法监测使用的编号。若无相关编号可按照《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试行)》中的排放口编码规则编写。建议填写现有排污口规范化编号,并与许可证生成的编号做好对应记录,便于后期管理。
5.排放口设置必须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如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制定计划及时整改。
6.按照技术规范判定各排放口属于主要排放口或一般排放口。
(二)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点击“添加”按钮,按照行业类别,逐一填写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见图5、图6。
1.废水类别是指产生废水的工艺、工序或废水类型的名称,应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核实填报,不可漏填企业实际产生的废水类别。
2.废水污染物种类应至少包含技术规范中废水类别里列明的污染物,排污单位另有补充的可自行添加。
3.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编号可用企业内部编号,也可编号TW001、TW002等。废水污染防治设施“是否为可行技术”应对照技术规范核实,若不属于可行技术,则应核实是否为环评批复的技术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已有监测数据),作为附件上传。
4.废水排放去向包括不外排;排至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直接进入海域;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沿海海域);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直接进入污灌农田;进入地渗或蒸发地;进入其他单位;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其他(包括回喷、回填、回灌、回用等)等12项内容。对于工艺、工序产生的废水,“不外排”指在工艺内部循环使用,“排至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指废水经处理后排至综合污水处理站。对于综合污水处理站,“不外排”指全厂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放到外环境。
5.废水排放口编号可填写已有在线监测排放口编号或执法监测使用编号,若无相关编号可按照《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试行)》中的排放口编码规则编写。建议填写现有排污口规范化的编号,并与许可证生成的编号做好对应记录,便于后期管理。
6.废水排放口设置必须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如不符合要求,应列明整改计划,并及时整改。
7.按照技术规范判定各排放口属于主要排放口、车间排放口或一般排放口。
来源:宁夏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