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百二十二条,出生日期登记错误的,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社区民警调查核实出具结论性调查报告,经派出所审核,报县级和市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予以办理更正登记。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的书面申请;(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三)证明出生日期错误的凭证材料(如出生证明、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单位档案、学籍档案等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等)。根据规定,田先生需要提供凭证材料,田先生表示本人无法提供登记错误的凭证材料,因此,田先生暂时不符合变更年龄的条件,暂时无法申报变更。群众对此表示理解。
来源:商丘行风热线
编辑:张栋
终审: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