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法治报 | 中华司法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第四届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发言摘登

民生   2024-11-07 17:02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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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和创新中华司法文明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中华司法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第四届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发言摘登


10月25日,中华司法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第四届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在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召开。


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民委、中华司法研究会主办,省法院、省民委、中华司法研究会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承办的中华司法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第四届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在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召开。参会代表们汇聚一堂,畅谈感悟体会,共话法治愿景,为共同传承和创新中华司法文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奋力推动中华法治事业发展进步贡献智慧和力量。部分代表发言摘登如下。

王中明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成果转化与能力提升一体推进,充分发挥中华司法研究会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中国法院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陈列馆、甘肃省法官学院、甘肃省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所“四位一体”平台作用,深度挖掘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资源,特别是在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现代司法理念关照、指导司法实践等方面下更大气力,形成更多创新成果。积极探索建立汉藏双语法律术语标准化教学、汉藏双语法律文书数据库,着力打造纸质文献与数字文献资源相结合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献数据中心,不断推进双语司法文库建设,力争将学院建设成为国内汉藏双语司法文库数据中心。




梁明远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华司法研究会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研究的“根”和“魂”,守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研究的“本”和“源”,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研究的“位”和“责”,促推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引领、规范社会各界和各族群众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赵凌云

甘肃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省民委党组书记、主任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举办此次年会和研讨会,对于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法治护航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共同”中华民族历史观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按照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原则,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放在中华文明演进历史进程中,放在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宏大叙事框架下,加以审视、发掘、整理、甄别、收录和研究,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揭示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逻辑和理论逻辑,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增进“五个认同”。




张生

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主任

本次司法实践研讨会是一个贯通理论与实践,融合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红色法治文化,借鉴国外法治文明成果,赋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司法实践高质量发展的学术盛会。有真问题,才有真学术。而实践问题的学术解答,会在理论上反哺实践发展。中华司法研究会及所属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是一个高端的学术平台、国家司法智库,为各位专家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和理论的发展空间。




李鸣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新疆政法学院银龄教授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做好民族工作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应从更高层次、更深领域、更宽视野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政治维度充分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从文化维度充分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历史维度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历史为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法治维度在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董林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要将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中的有益成分与法律实施、司法工作结合起来,在法治统一、司法统一前提下,将一些少数民族强烈的尊老爱幼传统、优良的婚姻家庭习俗、讲诚信厌恶盗骗的淳朴观念、爱护山林土地的朴素生态文明观等融入法院司法工作中,赋予乡风民俗特别是少数民族习惯法鲜明的现代社会治理和法治意义,引导边疆及少数民族群众尊重法律、认同法治,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康建胜

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必须与我国的社会发展状况和人民的需要相匹配,立足现实,司法不仅仅是一套理论和技术,而应与社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公平正义是人民最基本的追求,要在“为谁司法”的问题上毫不动摇地坚持司法为民。




屈国华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法官

近年来,湖南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促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田烨

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我国民族法律法规体系的核心,成为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要法律依据。以法治保障民族团结是中国共产党治理民族事务的一条基本经验,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的法治化水平需要全面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规定。




杨磊

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

研究和弘扬敦煌文化,既要深入挖掘敦煌文化和历史遗存背后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要揭示蕴含其中的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文化胸怀和文化自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文明、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精神支撑。




牛绿花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




朴永刚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张军院长强调,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归根结底是要有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干部队伍。延边法院作为边疆民族地区的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管长远、管根本的大事来抓,充分发挥边疆民族地区法院的特点,坚持“四抓四提升”,全力建设边疆民族地区高素质法院队伍,努力为全面实现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马仲荣

甘肃政法大学西亚北非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需要我们结合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新要求,直面现实挑战,推进宗教领域法治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班玛吉

玉树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我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保护青海生态环境的殷殷嘱托,从系统和全局角度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度挖掘涉藏地区群众长期以来对自然界生灵草木敬畏的朴素生态文化,引导公众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设立法官服务点、建立跨区域修复基地、打造展示教育中心等创新之举得到央媒宣传,生态环境司法教育变得更接地气,藏民族保护生态的习惯和自觉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相得益彰。




罗将

河西学院法学院教授

自古以来中国各民族就密切交往,广泛交流,深度交融,共同缔造了伟大的中华民族。梳理历史上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总结历史经验,提炼带有规律性的认识,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价值。




任雅莉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阆中法院将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队伍、业务建设各项工作,以培育“三高六质”法官为目标,始终根植于优秀传统司法文化,立足于“人文保宁”这方沃土的滋养,深挖本地区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的法治公因数,将文化内涵的精神价值转化为“无形胜有形、柔弱胜强刚”的纠纷化解力、息诉抚慰力、廉政约束力、文明展现力、对外影响力等文化软实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在践行文化使命上深耕细作。




阿旺才让

甘南州委统战部副部长、州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近年来,甘南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和全州各项工作的主线,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常丽霞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环境法研究所所长

要完善黄河流域环境司法协同的制度供给、集中管辖机制、协同运作机制。依托最高人民法院的巡回法庭设立解决省际环境纠纷的流域司法专门机构,以流域干流、重要支流以及重点生态功能区为单位完善省内环保专门法庭的设置。建立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的集中管辖机制,进一步推动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




王国军

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一是聚焦做好结合文章,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弘扬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相结合,坚持司法实践与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相结合,精选研究课题,将“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二是紧扣运用科学方法,坚持“面对面”准确掌握基层一线实情,坚持“笔对笔”科学用好统计调查方法,坚持“键对键”创新应用大数据技术,确保司法研究质量。三是锚定立足解决问题,坚持“减少、减小、减弱、减量”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评价标准,推动调研成果转化应用,助力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现代化。




穆永强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法治中国建设应加强司法制度改革,充分借鉴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经验,传承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恪守司法为民理念,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完善多元解纷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助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进程。




扎西才让

甘肃省法官学院院长

甘肃省法官学院作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坚持立足民族地区,服务民族地区的宗旨,利用自身地缘优势和特长,开展双语普法,充分发挥推动法律实施的主力军作用,打造出了“有看点、可学习、可借鉴”的学习宣传新模式,为民族地区普法宣传提供了实践基础和操作依据。




杨宇泰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政治民族学2022级博士研究生

宪法规范为“铸牢”工程和增强“三个意识”提供了根本法理依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则为“三个意识”在宪法及相应政策法规中的法理意涵实践,提供了党中央领导下国家共同体建设的具体方向引领。在党的领导下,民族工作事务治理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机制的法治现代化,需始终贯穿于“铸牢”工程的制度机制建设中。




梁超宇

宁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民族事务治理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重要组成与核心议题。为了更好地推进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宁夏应当结合地区的实际情况,学习和借鉴我国其他地区的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优秀经验,加速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高质量发展。






来源:甘肃法治报

编辑:苏海旺 张陆璐

编审:蔺彦兵

签发:白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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