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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会宁县人民法院在四川省金堂县监狱内依法成功调解一起涉服刑罪犯离婚纠纷。
原、被告于2017年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2018年2月8日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育有一女,双方经常因琐事争吵,于2022年春节后双方开始分居,女儿一直与原告生活。2023年9月被告因盗窃被逮捕。2024年8月原告依法提起诉讼。
由于双方起诉前的多次沟通都不欢而散,所以对这次调解,双方一开始带着很强的抵触情绪,后经过法官的细心劝解,以孩子的抚养、生活、教育等为突破口,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一方面,告知被告无论哪一方抚养孩子,都将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出发点,夫妻二人离婚,并不能否认亲子血缘关系的事实,被告出狱后仍可以探望孩子,消除被告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承办法官给原告做工作,希望她照顾孩子的情绪,理解孩子不愿面对出狱后“妻离子散”的残酷局面,争取到她的让步。后来原、被告双方强硬的态度开始软化,互相聊起了家常,慢慢放下了成见、化解了心结。之后,双方均同意调解解决纠纷,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婚生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一起离婚纠纷得以化解。
该案的成功调解,切实解决了实践中当事人一方因在监狱内服刑而面临的诉讼难问题,充分体现了法院以依法履职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减轻诉累,真正把“如我在诉”理念贯穿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之中。
供稿:岳婷
编辑:苏海旺 张陆璐
编审:冯晓燕
签发: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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