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处理扣留车辆的公告

民生   2024-11-02 19:34   广西  

点击蓝字关注每天热点视频本地讯资社会热文小说



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关于依法处理扣留车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我局将依法对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被交通管理大队扣留的正三轮车(1辆)、轻便摩托车(15辆)、二轮摩托车(176辆)、五菱小客车(2辆)共194辆进行公告处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当事人持合法证件到我局交通管理大队违法处理室接受处理。

二、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后,将对被扣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三、具体详情请到我局交通管理大队咨询,电话0772-5126522。(车辆清单附后)

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涉案车辆(公告报废)情况表(194辆).xls


转自:融水警方

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删除!谢谢


点击‘阅读原文’发布/查询融水信息


每天融水
分享生活资讯,视频,热文,小说...祝您生活愉快!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