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中小学生安全骑车出行告知书

民生   2024-09-19 20:41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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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中小学生安全骑车出行告知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大家好!为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融水公安温馨提醒您,不要让孩子违规驾驶电动车上下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俗称小蓝牌、绿牌)必须年满16周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十四条的规定:必须年满18周岁并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方准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俗称大蓝牌)上道路行驶。

为避免发生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和乘坐电动车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即日起,我局将针对无证驾驶及驾驶无牌、非法改装的电动车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大对学生违规骑车上下学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将予以扣车,并由监护人带领学生到我局交管大队进行现场教育和处罚等惩戒措施。

交通安全无小事,文明交通靠大家!为了您孩子的安全和家庭幸福,我们衷心地希望大家对自己对孩子的生命安全负责,请家长们务必教育好自己的孩子遵守相关交通法律的规定,经常提醒孩子注意交通安全,坚决抵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做到“知危险,会避险”,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感谢您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4年9月19日

转自;融水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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