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少数商家为追求利润,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车。这种行为不仅危险,更是违法,要面临相关处罚,但仍有个别商家为了利益,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就在几天前,余姚交警对两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商家依法开出罚单!
案例一
9月23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低塘中队在日常执法中,查处了一辆非法加装雨棚的电动自行车。据电动自行车车主交代,她的雨棚是在低塘街道历山村33号某电动车行内实施的非法改装,改装费用通过手机扫码转账,现在手机中仍存有当时的转账凭证。
加装雨棚的转账记录
通过车主提供的线索,低塘中队交警“顺藤摸瓜”找到了该车行。看到交警,自知理亏的车行负责人李某对于自己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供认不讳。
“其实我也是帮帮忙的,有个‘附加’服务,可以吸引更多客户来。我就收取一点材料费和手工费而已。”据李某交代,他将“加装雨棚”作为一项特色服务,只为吸引客户和笼络更多客源。
案例二
9月26日,市公安局小曹娥派出所民警通过匿名线索,了解到余姚大道与朗海路路口某车行涉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当天,民警来到该车行,发现有在售的国标电动自行车存在改装痕迹。通过与原厂图片进行对比,民警确认该批在售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了鞍座。
据该车行负责人潘某某交代,他们通过在原鞍座后加装小鞍座,以此增加鞍座整体长度。此举能够让电动自行车带人更为便捷,为在售车辆增加“卖点”,让车辆更为畅销。
经认定,以上两家电动自行车商家实施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二项到四项的规定,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交警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分别对商家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来源:姚界客户端 记者 魏士丁
编辑、一审:徐珊珊 二审:杨月云
三审: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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