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权改革全面启动以来,平罗县始终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以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主线,全力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突出抓好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灾害防治“四水同治”,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原则,为高质量建设富裕美丽新平罗提供坚实可靠的水安全保障。
坚持总量控制,拧紧水资源配置“节水阀”
全口径配置黄河水、地下水、地表水、非常规水等不同水源,严格黄河水超载、地下水超采治理,全面规范灌区、沿黄取水口等取用水行为,建立指标到县、乡(村)管理、行业统筹的水资源管控体系。2024年全县取水总量控制在8.15亿立方米,实现连续4年下降,其中,农业灌溉节约黄河水指标1.02亿立方米。积极对接自治区水利厅,调剂新增用水指标100万立方米,有效解决了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之间用水冲突,保障了陶乐沙漠锁边生态用水安全。
坚持节水先,提升水资源增效“新动能”
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灌区提升改造,建成现代高效节水农业22.69万亩,高效节灌率达到21.4%,12个沿黄取水泵站、1059眼农业地下取水井实行台账管理,2024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4。积极开展工业深度节水控水,新增创建节水型载体119家,建成节水型规上企业14家,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42.18%,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28.67 %、16.22%。实施城乡生活节水普及行动,创建节水型小区15个、学校15个、公共机构258家,节水型公共机构覆盖率98.1%。
坚持改革破题,激发水资源发展“新活力”
全面推进深化用水权改革,完成县域农业、工业、规模化养殖业用水权确权,确权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工业企业182家,水量2733.17万立方米,农业用水确权面积123.9万亩,水量6.264亿立方米。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制定印发《平罗县引黄灌区水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建立“统一征收、分级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水资源税征收管理,累计征收用水权使用费0.775亿元,征收水资源税1.771亿元,运用市场化机制优化水资源配置,盘活闲置用水权,累计开展用水权交易36笔,交易水量6117.55万立方米,交易金额3370.67万元。开展用水权质押、贷款2笔60万元,实现了“水资源”向“水资产”转变。
坚持项目筑基,推进水资源发展“新篇章”
抢抓国家增发1万亿特别国债政策机遇,争取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平罗段)、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平罗县治理区)国债资金 4.82亿元,新建防汛道路6段41.4公里,加固老堤防9.55公里,配套相应穿堤建筑物126座,治理上八顷、下八顷、东来点等控导及护岸8处7.6公里,新建导洪沟1.6公里,改造调洪池2座、溢流堰2座、陡坡2座,治理泄洪沟道6条,清淤疏浚泄洪沟道6.5公里,改造防汛道路10.53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