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总体部署,结合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我校将于2025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为普及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基本知识,助力全校师生深入了解我国高等教育的相关政策、方针及理念,更为准确地把握评估指标要求,熟悉专家考察的内容与方式等,学校将持续推出“应知应会‖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基本知识”专题。望全校师生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形成“人人关心评估、人人参与评估、人人为评估作贡献”的浓厚氛围。
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教育部针对2000年以来未参加过院校评估的各类新建本科院校开展的评估,体现了国家在高等学校管理上的分类指导、分类评价的指导思想。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属于认证评估模式,所有新建本科院校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参加,通过评估引导并促进这批院校合理定位,改善办学条件,加强规范管理,完善校内质量保障体系,保证教学质量。
答:合格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树立评估新理念、探索评估新方法、倡导评估良好风尚。充分调动学校、政府、社会三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合理定位,强化内涵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合格评估的核心内涵是“四个促进,三个基本,两个突出,一个引导”。
四个促进:促进办学经费投入,促进办学条件改善,促进教学管理规范,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三个基本: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得到保证。
两个突出:突出服务地方(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
一个引导:引导参评学校构建并逐步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答:学校参加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条件是:
1.有三届以本校名义招生的普通本科毕业生。
2.当年没有被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
3.公办学校上一年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须达到国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规定的相应标准。
4.已有5届本科毕业生的新建本科院校应参加合格评估。凡因未达到评估条件而推迟评估的学校,在学校推迟评估期间,教育部将采取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减少招生人数等限制措施。
答:合格评估主要程序包括:学校自评、数据分析、专家现场考察、结论审议和结论发布、整改提高五个环节。
答:教育部规定评估结论为“通过”的新建本科院校,五年后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将作为审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两年,“不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三年。在整改期间,对结论为“暂缓通过”的学校,将采取减少招生数量、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对结论为“不通过”的学校,采取限制招生、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等限制措施。整改期满后由学校提出重新接受评估的申请。重新评估获得通过的学校,可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仍未通过的学校,将停止其招生。
供稿:评建办
编辑:陈文婷
二审:张霁薇
校对:寇丹玫
终审:杨加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