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清华小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

文摘   2024-06-12 09:04   重庆  


2024

招生开始啦!

        期待与你相“育”         







根据《巴南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及区教委相关会议精神,清华小学制定2024年秋季招生简章如下:



          一、学校简介        



 重庆市巴南区清华小学校于2011年9月正式建成投入使用。2020年10月,巴南区教委命名成立清华小学教育集团,实行集团化办学,领办集团新校渝汇小学。2020年12月,巴南区教委推行学区制管理,学校成为花溪学区领衔学校。学校现有教学班36个,学生1850余人,教职员工135人。配套1所市一级附属幼儿园,有180余名幼儿。学校现有市、区级教育教学专家库成员9人,市级骨干教师2人,区级骨干教师17人。
  学校以“水木”教育为办学特色,以“求真培元,水清木华”为办学理念,紧紧围绕“1237”发展思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生动气韵、大气风韵、清华文韵的好学校。先后获评全国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学校、重庆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重庆市教育信息化优秀单位、重庆市首批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学校连续12年获评办学质量综合督导评估优秀级学校,办学质量在全区享有较高声誉。




       二、招生范围       





土桥正街原划定范围(不含新建楼盘)、花溪新村全部(清溪园)、土桥新街全部、原群乐村11社、花溪新村19号(花溪大厦)、花溪新村88号(新都大厦)、土桥正街13号(民仕阁);红光新村1号、红光新村2号(杰信雅邻);花溪村3号(清华中学家属区);红光大道50号(屏都大厦)、红光大道54号(隔板厂家属楼)、62号(杰信华府)、红光大道68、69号(理工大学家属区)、70号(红光综合楼)、72号(江南水乡)符合“三对口”条件的适龄儿童。
协信天骄星城(环球时代广场)、融创金弈时代符合“三对口”条件的业主子女。



          三、入读条件      



(一)学校招生范围内完全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学龄儿童
我校招收范围内符合“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小孩父母需提供无房证明),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说明:我校按满足“三对口”条件的时间先后分类登记,首先招收满足“三对口”1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若有空余学位,招收满足“三对口”1年以下的适龄儿童;若无空余学位,满足“三对口”1年以下的适龄儿童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周边学校入学。
(二)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或房产其中之一不完全符合“三对口”条件的,仍然在我校分类登记,根据户籍、购房入住、产权份额等情况由区教委按户籍优先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三)相关说明
1.适龄儿童是指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后到学校、社区、区教委盖章,并分别提交区教委、社区、学校。
2.“三对口”入学条件中,房屋产权应系法定监护人(或学龄儿童少年本人)的完全产权,同一住房(含二手房或产权变更)对应户籍实行小学“六年一位”原则,即招生范围内同一套住房小学阶段每6年最多只能提供一个学位(合法养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对口入学,不符合此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3.仅凭房产申请统筹安排入学的,所购住房如果系共有产权的(含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入学对象父(母)应至少共占50%以上(不含50%)的份额,且实际已交房入住,入学对象仅限业主子女(不含兄弟姊妹、孙、外孙等其他关系人)。



       四、入学办法      



(一)渝快办app“入学一件事”线上申报
1. 5月20-22日,家长在线维护子女信息;
2. 6月21-25日,家长网上入学申报(如无法完成网上报名,也可将入学材料提交对口学校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见后);
3. 7月10日前完成入学审核验证;
4. 7月20日前学校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

(二)现场审核、申报
线上无法完成报名申报的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线下登记。
时间:6月21-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七彩厅
补登记时间:2024年7月4日、2024年8月26日
注: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对应学校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原件(复印户口主页、增减页、学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页),适龄儿童的父母未在同一户口薄上的,需分别提供户口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结婚证等);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或购房正式合同、抵押合同原件(复印含有户主姓名和房屋地址的主页、产权页、合同上有签字及鲜章页)。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62857630     
联系人:杨老师     62861669



  重庆市巴南区清华小学校

                                   2024年6月12日



END


供稿 | 教务处

编辑 | 办公室

审核 | 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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