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2024年农村厕所粪污处理站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县2024年农村厕所粪污处理站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雄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雄县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县2024年农村厕所粪污处理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雄改发投字[2024] 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雄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雄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通用(北京)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雄县2024年农村厕所粪污处理站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涉及张岗乡里合庄村、韩庄村、南庄子村(张岗村处理站)、开四村、开三村、刘家铺村、张庄村、大营镇后营村、大崔营村、大营村共10个村。
2.2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农村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座,总处理规模为1500立方米/日,其中处理规模50立方米/日的1座,处理规模100立方米/日的1座,处理规模150立方米/日的 6座,处理规模200立方米/日的1座,处理规模250立方米/日的1座。配套建设进水和尾水排放管线约2.4km。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9154013.21元。
2.3本项目工期要求:5 个月。
2.4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需要 (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