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4〕第073号)
李茂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雄安新区2024年度实施第39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4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2007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45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4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2007公顷
(二)范围:你村村西,北至本村地、南至本村地、西至本村地、东至本村地的土地。
(三)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本公告可在容城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rc.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容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容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容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4〕第072号)
沟西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雄安新区2024年度实施第19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19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4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4117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雄安转征函〔2024〕04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19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4117公顷
(二)范围:你村村东,北至本村地、南至已征收土地、西至已征收土地、东至容丰农贸批发市场的土地。
(三)用途:基础教育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本公告可在容城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rc.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容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容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