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仿生工程学会关于成立学生分会的通知

文摘   2024-11-07 13:48   吉林  

各会员、会员单位、相关高校及科研院所:

为加强国际仿生工程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对学生会员的服务,促进学生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学会决定创建以学校和科研院所为单位的学生分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立宗旨

学生分会是学会根据仿生人才培养和科技发展需要设立的学生会员组织,是学会会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是团结、联合、组织仿生相关领域的学生,通过开展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科技竞赛、职业规划、社会实践和科普公益事务等活动,提升青少年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促进人才成长和仿生科技发展。

二、创建条件

1. 设有仿生相关专业或研究方向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有意向发展仿生研究及科普活动的普通中学,且每所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学生分会具有唯一性。
2. 拥有学会学生会员10名及以上。

3. 设有指导老师(学会会员)1-3人。

三、申请程序

1. 由高等院校相关院系、科研院所、普通中学根据学生加入学会情况,自愿申请,经由学会批准成立。
2. 申请单位需填写《国际仿生工程学会学生分会申请表》、《国际仿生工程学会学生分会登记表》、《国际仿生工程学会学生分会指导老师确认书》和《国际仿生工程学会学生分会成员备案表》,签字盖章后上报学会秘书处。
3. 学生分会的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为执行委员会,由5人组成,包括主席1人,副主席1人,委员3人。对于会员数量超过30人的学生分会,副主席和委员人数可适当增加;会员数量每增加20人,副主席和委员可分别增加1人。执行委员会由学生分会推举产生,任期两年。
4. 申报材料经学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后,批复生效,颁发指导老师聘书,并对学生分会进行授牌。

四、学生分会职责

1. 协助学会发展学生会员。

2. 积极组织开展学生活动,包括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科技竞赛、职业生涯规划、社会实践和科普公益事务等。

3. 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4. 按时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五、学会支持及资源提供

1. 学生分会可申请学会有关活动的承办权;优先申请学会针对学生的人才举荐及培养项目。

2. 学会每年通过设立项目形式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学生分会开展活动,学生分会公开申报,择优支持;对学生分会组织开展的高质量活动学会还可视情况给予专项支持。

3. 学会定期开展学生分会评估工作,对评估等级为3A级以上学生分会授予“优秀学生分会奖”。

4. 学会对学生分会优秀活动进行公开宣传、报道;分会学生会员可获得学会社会实践、志愿时长等相关证明函件。
六、联系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成立国际仿生工程学会学生分会的单位按要求填报相关表格,上报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田喜梅 

电  话:0431-85166507

邮  箱:secretariat@isbe-online.org


附件:1. 国际仿生工程学会学生分会管理办法.pdf
         2. 国际仿生工程学会学生分会申报材料.docx

国际仿生工程学会

2024年11月7日


国际仿生工程学会
学会旨在增进各国仿生学者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推动仿生工程领域科学研究的发展,提升仿生工程人才的培养教育水平。学会秘书处常设在中国长春吉林大学,是目前在中国教育部所属高校中唯一设立秘书处的国际学术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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