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我校202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内的以下情况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四)特困人员毕业生;
(五)残疾毕业生;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一)补贴标准: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
(二)拨付方式:按属地管理原则,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经费从院校所在设区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各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11月4日8:00至11月19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网址:https://www.fj99.org.cn/bys/)进行网上申请,“福建就业网”将通过大数据校验自动比对申请资格(无需提供佐证材料),院校进行审核后即完成申请。
如系统校验不通过,申请人认为符合条件的,可按要求另行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提请二轮申请,由院校和人社部门人工审核,人工审核通过后亦可同等享受补贴。二轮申请将在2025年4至6月进行,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各地人社部门于12月5日前确认辖区内各院校审核、公示材料后,在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提出资金额度申请,同级财政部门结合年度就业补助资金预算及时审核额度申请并做好资金保障,由各地人社部门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通过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发放到申请人个人账户。各地人社部门应于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将《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统计表》报送福建省人社厅。
1.建议通过电脑登录申请;
2.建议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
3.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和填报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页面信息时,请通过下拉选择项选择“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所学专业等信息(录入信息可能无效),学校所在地一定要选择“福建省福州市”,确保申请信息正确提交到毕业院校进行审核;
4.核对填报的信息是否完整准确,点击“保存”后,需点击“提交申请”申报有效(提交后若信息有误需要修改,需由辅导员退回后学生方可自行修改);
5.申报信息及提交材料要真实有效,对经查实虚报冒领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不良记录还将记入毕业生本人学籍档案,校级监督举报电话:0591-87863854/0591-23176195;
6.若遇技术问题,可拨打公共服务网技术咨询电话:0591-87540939。
END
来源:人社厅
编辑:余庶灏
初审:李林富(师)、钟艳菲
二审:柯蓝(师)
终审:林劭宇(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