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已确认超40只宠物狗疑似中毒死亡#话题冲上微博热搜引发关注。
据报道,11月16日晚, 广东省宠物行业协会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期,该协会陆续收到广州地区多起宠物狗疑似中毒的报告,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为全面了解事件情况,保护广大宠物的健康安全,协会已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经初步统计,目前已确认有超过40只宠物狗因疑似中毒死亡,事件主要集中在11月8日前后。受影响地区包括广州市多个区,除花都区和从化区以外,其他各区都有相关病例,其中白云区、海珠区和番禺区报告的病例数量较多。
该协会表示,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对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和核实,并与律师团队合作,进行信息的收集确认;并已与相关政府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共同推动案件的侦破。该协会同时呼吁公众提供线索:协会呼吁广大市民,若掌握任何有关此事件的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协会反映。
协会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并根据调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通报。
据媒体此前报道,近日有多位网友发文称,在广州市荔湾区一处草地遛狗后,数只宠物狗中毒死亡。11月11日下午,事发地所属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回应记者,他们得知此事后,派人到事发广场的草地中发现疑似有毒的食物,并对现场进行了清理和消杀,之后未发生宠物狗中毒事件。
事发地附近的一位居民告诉记者,事情发生于11月8日晚,事发地是一处开放式广场,附近有一所幼儿园,平日不少居民带孩子到广场上玩耍。“几只宠物狗吃到了草地中带毒的食物,有四只宠物狗死亡,还有几只送去医院抢救,如果是孩子捡到这些东西吃了,后果不敢想。”该居民说。
有网友表示,中毒的宠物狗陆续出现呕吐、口吐白沫、抽搐、大小便失禁等症状,从出现症状到死亡前后不足20分钟。
其中一只中毒宠物狗的主人告诉记者,8日晚,多位宠物狗的主人到这一广场遛狗,9日凌晨,三只宠物狗相继死亡,9日早上第四只宠物狗也死亡。“医生说狗中毒了,还给狗做了透析,上了呼吸机,有两只宠物狗被抢救成功。”该宠物狗的主人表示,他们已向当地警方报警。
长期关注动物权益保护的律师韩毅告诉记者,投放对人体非剧毒物质,如果致宠物中毒住院或死亡, 投毒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 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韩毅解释,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较大的认定,各地规定不一,发达地区一般为十万元,其他地区一般为五万元。
在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孙志强看来,投毒杀犬在实践中不仅会产生相应的民事纠纷,也可能因为事件严重程度而涉及刑事法律责任,具体的责任分析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同时要审查其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惩罚性,即犯罪是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司法实践中,已有人因毒犬被判刑。2021年11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某小区居民沙某、王某因不满小区业主在遛宠物犬过程中放任犬只在小区草坪上肆意拉尿,向小区草坪等公共区域投放涂抹鼠药的食物毒杀犬只,导致11条犬只中毒死亡。
不久,沙某、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二人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2022年6月,法院以沙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7个月;以王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
对于养犬人而言,自己的狗被人毒死,损失怎么办?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宋莉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已被刑事追责的“毒狗”行为人,如果未就赔偿与受害人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刑事附带民事,受害人可以主张经济赔偿。
如果侵权人未达到刑事追责标准,并不能就赔偿与犬主方达成一致,则可以起诉要求侵权人就宠物价值、宠物的救治和安葬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特定情况下可主张)等方面进行赔偿。
来源:《中国经营报》综合自《广州日报》、广东省宠物行业协会官微、极目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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