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吉正 北京报道
红牛之争在诉讼上未见分晓,双方又在舆论上开始了新一轮的较量。11月13日,泰国天丝在公号发文,向公众介绍了红牛的起源和发展史,并再次指责华彬集团侵占泰国天丝权益,在2016年合同到期之后,仍旧“非法占据红牛商标的使用权”。
11月15日,华彬集团控股的中国红牛发文回应称,泰国天丝隐瞒事实,拒绝承认50年独家经营的协议书,在华另设红牛生产基地,破坏了中国红牛在华独家经营的权益,指责泰国天丝“向中国红牛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动商标侵权诉讼,不仅恶意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泰国天丝用诉讼手段恐吓中国红牛经销商,并且欺骗行政机关对大量销售末端的个体户没收货物和罚款,扰乱市场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双方仍旧在互诉中且尚未有最终结果。此次“口水战”中,双方还对各自的经销商进行了攻击和反击。
根据裁判文书网以及中国红牛的说法,泰国天丝通过在华代理公司,向中国红牛的经销商和合作伙伴发起诉讼,扰乱中国红牛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国红牛则起诉过原销售人员以及经销商,起诉原因是被告方在各个平台发布中国红牛的产品已经在各个渠道下架的消息。
天丝强调与华彬合约结束
在此轮舆论战中,泰国天丝对外呈现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称“天丝公司曾经与合资公司签署过多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最后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已经于2016年10月6日到期终止”。因此,合资公司已无权使用“红牛”系列商标,该事实被最高院生效判决确认。同时,根据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合资公司经营期限到期,亦于2019年停止生产。”
除此之外,泰国天丝还指责华彬集团“在合资公司存续期间,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严彬利用其对公章掌控的便利,背着合资公司其他股东,未经天丝方股东和董事同意或者决议,通过委托华彬集团全资控股工厂的形式生产销售红牛,所获利益悉数收入华彬集团口袋。至2016年10月红牛累计已销售1280亿元,而合资公司(即北京工厂)产能占比两成不到。通过查阅合资公司的审计报告和诉讼中的证据,华彬集团的委托加工实质是以合资公司名义为掩护,通过委托加工华彬自有工厂的方式进行利益输送,所有的生产和销售收入都归属到合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严彬的华彬系公司”。
泰国天丝认为,华彬集团违背了契约精神,在红牛产品在华销量年年增长的前提下,泰国天丝方并未收到应得的利益分红,指责华彬集团“通过私自设厂生产红牛产品并销售,获取红牛收益,将所有的销售收入及利润都收进了华彬体系。华彬中国及其高管的这种自产自销行为实际并非委托加工,就是体外循环、非法同业经营行为,是严重的非法活动”。
华彬坚持“50年协议”合规合法
对于泰国天丝的指责,中国红牛进行了回击。中国红牛指责,泰国天丝一直通过否认签署过50年《协议书》,借助恶意诉讼企图将其非法权益合法化。同时,中国红牛首次对外界展示了50年《协议书》原件内容。
中国红牛方面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在2016年之前,泰国天丝方面完全知晓合资公司的生产资料,但自红牛进入中国市场以来,泰国天丝并未行事作为合资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中国红牛强调,通过协议书第四条及嗣后签订的协议,最终各方确定的商业模式为:泰国天丝不进行投资、不承担风险,只收取固定回报利益及高额的原料费用。
中国红牛称“中食公司于1995年9月取得卫生部生产许可批文后,1995年11月10日中泰各方签署有效期为50年的《协议书》,约定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生产销售红牛饮料,泰国天丝不能经营红牛饮料,海南红牛只能为中国红牛生产红牛饮料。同年,中泰双方股东签订《95年合资合同》,约定中国红牛产品上的商标是中国红牛的资产。1996年1月,中浩公司购买斗牛商标,解决红牛商标在中国使用和注册的障碍。由此,泰国天丝以放弃在中国的经营权换取中食公司投入生产批文,且中浩公司投入斗牛商标,终使红牛饮料得以在中国合法生产销售”。
对于泰国天丝违背中国红牛在华独家经营的协议,中国红牛指出,在中国红牛出具50年《协议书》原件后,泰国天丝矢口否认签署过该协议,协议签署方中食公司、中浩公司均出具证明,承认《协议书》真实、有效,且从未授权泰国天丝在中国经营红牛饮料。
对于“50年协议”的问题,今年8月份,长沙中院明确认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对红牛商标权属相关再审案中的核心观点“50年独占使用权”。对此,泰国天丝发布声明称“该判决存在对最高法生效裁定认定事实描述进行误导性加工篡改、选择性忽视我方证据等严重违法情形,天丝集团将形成书面报告于近日依法向有关部门提交”,并再次强调不承认所谓的“50年协议”。
对于“50年协议”的问题,记者试图联系泰国天丝在华代理公司,但对方并未作出回应。
但值得注意的是,泰国天丝对华彬集团在合资公司体系外进行生产和销售的指责,中国红牛方面并未作出回应。
泰国天丝方面对于中断合作的原因,曾指控“严彬从未给其分红”。“华彬集团和泰国天丝合作破裂,除了相传的是华彬集团董事长严彬与泰国天丝的许家交恶外,更多的还有利益方面的纠纷。” 上海博盖咨询创始合伙人高剑锋说,红牛创始人许书标在世时,由于许书标与严彬私人关系甚好,并不存在利益上的纠纷,但许书标去世之后,许家的继任者不满红牛在华市场的利益分配,因此选择与严彬、华彬集团彻底破裂,并走向对抗。
“从双方呈现的证据来看,‘50年协议’如果被法院认定有效,那么双方所有的争执都建立在泰国天丝违背协议的基础之上。”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说,至于双方利益问题,需要建立在双方不违背原有协议的基础上,目前,双方的商业行为都构成了侵占对方利益,因此,诉讼问题就难以在短时间内达成和解。
(编辑:于海霞 审核:厉林 校对:燕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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