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考试包头考区温馨提示

文摘   2024-11-15 21:17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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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考区考生:

2024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11月16日、17日举行,现将包头考区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请自觉遵守考场规则

(一)开考前30分钟,应试人员凭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携带证件禁止入场。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或机考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

(二)参加考试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墨水笔。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登录机考系统后,须在开始作答前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核对考试科目、准考证号以及个人信息是否与准考证载明的内容一致。如遇设备故障、信息错误、显示异常等问题,请立即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

(三)不准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若携带上述通讯工具,考试期间必须取消闹铃关机并放置于考场指定存放处,禁止随身携带。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入场时将使用金属探测仪等安检设备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考生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员安排。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拍摄、复制、传播,否则视情节轻重情况进行处理。

二、考试纪律

(一)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作答信息,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或答案、代替考试等;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非法获取国家秘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涉嫌违法犯罪的,人事考试机构将会同公安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

三、请提前熟悉考点地址、交通路线。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信息,提前了解考点位置和前往路线,做好考试当天的出行安排。考试当天,考生提前规划交通出行路线,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为避免交通拥堵,考试当天应提前50分钟到达考点,倡导考生绿色出行,选择公共交通工具。送考车辆禁止进入校区,停车落客后应及时驶离考点,严禁车辆在考点周围聚集。为确保道路畅通,考试当天交管部门将在考点附近及道路沿线增派交警,请考生配合交警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严格执行考培分开政策,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广大考生切勿相信“保过”“命题专家授课”等虚假培训宣传,谨防上当受骗!

 

附:2024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考试包头考区考点地址

 

望广大考生周知,祝考试顺利。

                             

 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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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包头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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