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家定点零售药店主动解除门诊统筹服务协议的公告

文摘   2024-11-15 21:17   内蒙古  

 


  2024年11月15日,辖区内1家定点零售药店主动向石拐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申请解除职工门诊统筹医保服务协议,依据《包头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门诊统筹版)》第四十三条规定,石拐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从即日起,与1家主动申请的定点零售药店解除职工门诊统筹医保服务协议,解除后产生的门诊统筹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公告


  附:解除门诊统筹服务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名单.xlsx



石拐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5日

一审:王俊杰

二审:刘凤慧
三审:赵振寰

石拐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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